台湾小额贸易进口注意事项
台湾小额贸易进口注意事项
1.台湾固定开船时间星期三、六,托运单请于星期二、五的下午18:00前使用本公司的托运单传真或e-mail: 540262268@QQs.com 货物请于星期二、五的PM17:00前送到集货仓库。
2.托运单务必填写详细(品名,件数,用途,尺寸,成份,净重,毛重,包装方式),货物请自行作好牢固包装,若因包装不良引起货物破损或遗失之责任,由委托人自行承担(特别是液体及易碎品)。
3.超过60%之零件或半成品需以成品申报。
4.装箱时,请尽可能将同一类物品装在同一纸箱,因同箱不同类的产品海关是以其最高(税)处理。
5.成品类产品,精密及大型机械请提供产品型录、图片、说明书、厂牌、型号、用途。且务必以条状木箱订制,以便海关查验。
6.客户托运货品务必如实申报(包含品名),具体用途,重量及货物价值,若申报不实海关要求补税及扣关等事,一律由客户自行负责。
7.大陆各地常下大雨,货物于内陆派送时容易受潮,故出货时请客户自行于纸(木) 箱内外用透明塑料袋做好防水处理。
8.实木箱包装之产品,请务必留一小洞钉制,可分辨木箱内容物,以利海关查验。
9.易碎物品请自行加强包装并于外箱贴上红色易碎品贴纸识别,以免发生损坏。
10.仿冒品,违禁品,动植物等不受理报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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